根据< 教育部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我院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领导、组织与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2、信息工程学院成立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面试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专业面试小组由不少于7人的本专业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外语较好、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导师组成,主要负责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学院党委领导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3、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调查核实复试工作中的违纪违规事件,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4、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面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四、复试安排
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8:00~10:00
地点:开元校区工科2-211
五、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面试
|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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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说能力
| 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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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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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潜质
| 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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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 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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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 对于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很差的考生可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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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考生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2)×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总分不含英语成绩。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学院按照学科(一级学科)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的硕士主干课程及政治理论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学院录取结果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
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