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
College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河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通过组织和指导学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服务青年全面发展,推动志愿者事业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纪律建设。
第四条 本会接受校青协、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建立健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
(三)培养青年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组织青年围绕扶贫、环保、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应急救援、大型赛会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五)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六)开展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业务范围中须经校青协、院团委批准的事项,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凡有志向推动青年志愿者事业发展的河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会员。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经主席团或各部门部长讨论通过。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热爱青年志愿者事业,积极为青年志愿者事业作贡献;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在主席团表决后进行退会流程。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主席团或各部门部长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组织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
(三)审议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1年。
第十五条 主席团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各部门部长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各部门部长的聘任;
(六)领导本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部长会议须有2/3以上部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部长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部长会议每月至少召开2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每届任期1年。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的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的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会员代表大会、部长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二)决定下一任主席团、会长、副会长、部长的聘用
第二十三条 本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学院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会换届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主席团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当日起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主席团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校青协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清算财产及处理善后事宜。在此期间,不开展任何活动。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校青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青年志愿者誓词和标志
第三十三条 本会推广注册志愿者制度。青年志愿者组织在注册、开展活动时可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青年志愿者,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弘扬先进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青年志愿者标志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英文“青年”第一个字母Y;图案中央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标志寓意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份爱心,伸出友爱之手,以新时代的精神风貌,面向世界,走向未来,表现青年志愿者“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的主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2023年10月10日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主席团。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注: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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